以工代训

作者: vcw12177154
发布于: 2020-07-11 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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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“以工代训”补贴申领将于今年12月31日截止受理备案,请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抓紧时间办理,避免错过享受这项政策!

 

“以工代训”政策指引

 

一、补贴范围和对象

 

(一)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中小微企业。对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、零就业家庭成员、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、登记失业人员,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企业。

 

(二)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。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,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企业。企业当月增值税指标比2019年同期下降70%及以上的中小微企业,可认定为停工停业企业。

 

(三)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、住宿餐饮、文化旅游、交通运输、批发零售五个行业的大型企业,并开展以工代训的。在企业营业执照登记的项目中能体现,或在有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能体现“外贸、住宿餐饮、文化旅游、交通运输、批发零售”经营内容。对在2020年5月9日后,变更企业登记的、变更增加上述行业经营范围的企业,不予以认定。

 

上述企业应为在本省依法登记注册,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。

 

二、补贴标准和期限

 

(一)补贴标准。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为每名参保职工每月500元。企业在多个月份均符合认定条件的,可按月份数享受相应职业培训补贴,最多不超过6个月。所需资金从各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。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不计入劳动者每年三次培训补贴范围。

 

(二)补贴期限。补贴月份从2020年1月开始,2020年12月结束。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受理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。在截止时间前受理的,其后审核通过的,可继续发放培训补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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